合肥职工领取生育保险待遇需要哪些条件

2017-09-12 阅读次数: 3361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作为一名中国人结婚生子基本都是每个人人生的必经阶段。有人说生孩子容易养大成人却很难。相信每个人都知道,在医院生小孩最低也要一万来块吧。这可不是一笔小钱哦,对于一些困难家庭来说也是一笔负担啊!怎么办呢?

  只要你有缴纳合肥社保,在我们遇到人生中的大事时,社保的作用就发挥出来了。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的生育险就可以解决上述的家庭困扰,因为只要你有缴纳一定年限的社保,那么你在生小孩时就可以报销医疗费用还能领取一笔生育津贴呢!接下来,【远创人力集团】小编就和大家介绍生育待遇的领取条件,以及生育保险待遇的申请手续。

  一、生育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根据合肥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中表示,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只要职工符合以上条件的就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提交给在职企业单位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生育报销流程

  二、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的申领流程。

  女职工生育实施计划后一年内,分别由女职工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提供以下资料:

  《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一式二份、《计划生育服务证》、《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医院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给企业,然后由企业单位帮助女职工个人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企业去社保中心帮助女职工申领生育待遇,审核过后,待遇是由社保机构发放到企业单位的手上,然后由单位发放到女职工手上,一般是在职工产假休完时全部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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