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育用结合 激发产业工人技术创新活力

2022-11-22 阅读次数: 2178

要完善制度体系、创新政策措施,着力培育一批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程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过程中,广大产业工人发挥了技术创新的主力军作用。奋进新征程,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推进制造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紧紧依靠工人阶级,充分激发产业工人的创新创造热情。

近年来,产业工人队伍不断壮大,综合素质持续提升,创新创造成果层出不穷。目前,我国多个领域仍面临技术“卡脖子”,迫切需要实现科技自立自强,但产业工人队伍还存在技能素质总体不高、结构不合理、技术工人总量不足、劳动生产率不高等问题。因此,需要完善制度体系、创新政策措施,着力培育一批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发挥他们在技术创新中的主力军作用。

加强职业教育与培训

一是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靶向”培养创新型技能人才。创新校企融合方式,根据企业实际用工需求,动态调整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引导企业投入资金、师资、技术标准,全面推广现代学徒制,把办学延伸至产业园区。针对数字经济、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设置对口教育体系,“靶向”培养高技能人才。

二是深化“引企入教”改革,打造“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推动实行专业共建、教材共编、人才共育等深度合作,校企人员互聘共用、双向任职、横向联合技术研发及专业建设,构建生源链、产业链、师资链、信息链、就业链和成果转化链的系统化职业教育。

三是优化职业教育培养模式,提高学生创新能力。改革传统课堂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学校建立企业培训基地,企业建立学校实习基地,抓好学生实操和技术创新能力;依托职业教育国家级“学分银行”,对各职业教育理论类、创新类等课程赋分评优,划分各类课程水平,纳入职业技能与专业技术等级评定范畴,提升创新能力。

鼓励企业承担主体责任

一是依托企业建设一批产业工人技能实训基地。引导企业加大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安全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等在岗培训力度,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

二是深化创新创效活动。鼓励企业深入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广泛开展先进操作法总结命名推广、职工创新大赛、创新成果评选转化等活动。

三是搭建技能人才成长平台。引导企业创建劳模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同时探索创建跨区域、跨行业、跨企业的创新工作室联盟,让企业、工会、产业工人多方联动,积极参与企业重大生产决策、科技攻关、技术革新和工艺研修,构建产业工人改革创新综合平台,推动形成创新工作室联盟融合发展新格局。

四是制定促进产业工人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相关政策。要在产业工人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平台、渠道、交易、分配和政府支持方式等方面,从政策上给予指引和明确,激发一线产业工人持续的创新活力。

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一是深入开展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试点是推进技能人才评价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要积极推动“新八级工”制度,拓展技能人才上升通道,在技术技能融合发展的多个职称序列中实现职称和职业技能等级贯通。

二是切实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结果与培养使用待遇相结合。建立与技能等级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将提升技能人才的薪酬、福利落到实处,完善技能人才激励政策。

三是企业健全技能人才岗位使用机制。实现技能操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经营管理岗位的流动贯通,让技能人才纵向有阶梯、横向可转换,促进技能人才融合发展。

四是提升技术工人社会认同感。切实保障高技能人才的配偶、子女按有关规定充分享受公共就业、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务,让技能人才拥有与创造价值相匹配的获得感,营造热爱创新、支持创新、参与创新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