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启动2017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年检)工作

2017-03-20 阅读次数: 1153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强对养老待遇领取人员的管理,防止城乡居保基金流失,保证基金安全、平稳运行,促进城乡居保事业健康发展,近日,南昌县城乡居保局召开了全县城乡居保养老金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动员会议。南昌县城乡居保局相关工作人员、全县各乡镇、开发区人社所所长参加会议。会议由城乡居保局局长胡莎莎同志主持。

  会上就如何做好南昌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作了详细部署:

  一是明确资格认证对象。本次资格认证对象为截止2016年3月已领取城乡居保养老人员。

  二是强调资格认证时间。本次资格认证工作从2016年3月20日开始至2017年5月30日结束。

  三是阐述年检方式。2017年年检采取乡镇自检和县、乡、村联合年检的方式进行。

  四是说明年检资格认证办法

  本地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员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村委会或乡镇劳保所现场办理年检登记。因重病、残疾、瘫痪及高龄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年检的,凭医院证明、重残证或当地村委会证明,由乡镇劳保所经办人员或委托村协管员上门进行资格认证。对异地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员,由乡镇劳保所向其寄出《南昌县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通知书》,由待遇领取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和待遇领取证到居住地县以上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办理年检,通过委托亲属或邮寄的方式向参保所在地的乡镇劳保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居住地经办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乡镇劳保所工作人员根据所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认证确认。

  最后,城乡居保局局长胡莎莎同志强调:各级经办机构要统一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严肃年检工作纪律、杜绝弄虚作假。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迅速行动,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