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热点问题答疑

2019-11-04 阅读次数: 3022

随着住房公积金使用率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识也越来越全面。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是 以家庭为单位的,那么本人贷款买房能否使用家人的住房公积金?本人账户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家人再 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有影响呢?本期就来了解相关热点问题。 我与爱人均是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缴存职工,我在本中心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放款, 现在能否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进行大额还款? 乌鲁木齐办理提取偿还本中心贷款业务,贷款发放后即可办理,配偶方需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 前往管理部申请办理。 我是喀什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缴存职工,配偶是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缴存职工,并在 乌鲁木齐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取我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配偶的贷款吗? 喀什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法受理此业务。乌鲁木齐缴存职工在本地申请贷款时,默认签订了按月 扣划业务,喀什中心对于在异地签订了按月扣划业务的贷款人不予办理此业务。 父亲是克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缴存职工,名下无房产且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现孩子在伊犁州购 买了一套商品房,想要提取父亲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 提取人夫妻双方在本中心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 购房合同签订日期在5年内; 3. 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要求购建房人也必须是缴存职工。 满足上述条件并提供齐全的购房手续,方可前往管理部申请。 我和配偶是阿克苏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缴存职工,婚前各自申请了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请问婚 后还能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吗? 不可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且家庭最多只能使用两次,因此这种情况下,不能再 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我是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缴存职工,申请了本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已放款,每月的缴存额已 经足够偿还当月贷款,现与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期如何还款? 单位停缴后会将职工账户封存,在封存状态下会继续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中扣除每月还款额,扣至账 户余额剩余10元不足还款时,职工需提前将每月还款额及时存入绑定还款卡中等待每月扣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