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社局“六字诀”靶向施策强服务助力企业复工

2020-02-17 阅读次数: 2015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及区市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银川市人社局坚持抓防控、促发展“两不误”,立足自身职能,落实政策支持,念好“补、缓、稳、招、细、严”六字诀,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跑出“加速度”。

一是“补”,强化援企稳岗服务。积极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把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银川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统筹使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用于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稳定岗位、保障基本生活等支出。同时,及时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优先支持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小微企业,对已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可以申请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展期还款并继续给予贴息。

二是“缓”,强化保险缓缴服务。阶段性延长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对受疫情影响坚持不裁员且正常发放工资的中小微企业,其正在享受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同等条件下,优先受理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在职培训补贴的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优先予以批准。

三是“稳”,强化劳动纠纷服务。切实稳定企业劳动关系,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要求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与职工集体协商,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等措施,保留劳动关系。同时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酌情中止仲裁时效或顺延审理期限。

四是“招”,强化企业用工服务。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充分利用国家、地方、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开展就业服务,确保求职就业不停歇。要求公共机构延长报到接收时间,视情况调整2020年度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自主招聘、基层服务项目招募笔试面试时间,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受疫情影响程度降到最低。积极开展线上招聘工作,实施“线上春风”活动,引导劳动者选择网上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非接触式途径,办理公共就业服务事项。扩大在线办理事项,鼓励网上面试、网上签约、网上报到。倡导利用网报系统、手机APP、12333咨询电话等网上办理或咨询业务,最大限度地减少非必须的现场办理。

    五是“细”,强化精准精细服务。充分发挥各县(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作用,严格组织摸排、登记入城返乡务工人员等情况,做好数据归集分析。建立企业应对疫情复工复产帮扶机制,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微信、热线等方式,及时协调解决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明确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指导企业与员工就复产复工时间、方式、防护要求等加强协商沟通,确保务工人员返岗入银工作安全有序。同时加强对务工人员的复工指导,编制发布预防手册,指导劳动者做好居家隔离和返岗务工的相关防护。

    六是“严”,强化监测监管力度。依托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认真做好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及时掌握、积极监测市场供求变动状况,为受疫情防控影响的劳动者提供市场信息,确保就业大局稳定和人才有序流动配置。同时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力度,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对为疫情防控一线企业、单位提供优质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优先考虑纳入诚信示范典型,加大表彰、宣传和扶持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哄抬服务价格、就业歧视、发布虚假就业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失信机构纳入“黑名单”,发挥“黑名单”约束惩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