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流动仲裁庭”服务群众“零距离”

2020-12-25 阅读次数: 748

    据悉,为打通劳动人事仲裁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解决好群众烦心事、办好群众暖心事,该院开设“流动仲裁庭”,深入宁夏某企业,现场开庭审理曹某等25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

    2006年至2018年期间,曹某等25名劳动者先后到宁夏某企业从事厨师、帮厨、服务员等工作,因入职时家庭经济条件有限、对社保相关政策了解甚少,未进行社保缴纳。现在,曹某等25名劳动者为补缴社保,向宁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受理案件后,仲裁员马英鹏了解到,除了曹某离职外其余24人仍在该企业就职。“这个案件类型单一,涉及劳动者人数较多,人员居住地较为集中,且企业保存的工资表、考勤表等原始凭证较多。”马英鹏说,为查清案件事实,方便双方当事人更好解决纠纷,决定设立“流动仲裁庭”,深入企业现场进行开庭审理。根据申请人与企业提供的相关证据,最终仲裁庭认为25名劳动者的仲裁请求属实,与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把‘流动仲裁庭’设到劳动用工一线,不仅有利于仲裁员了解案情、查清案件事实,也方便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近出庭应诉,减少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零距离’‘面对面’解决问题,增强了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宁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