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健全社保经办服务标准化体系-人社部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谈社保经办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

2018-02-05 阅读次数: 3972

加快健全社保经办服务标准化体系——人社部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谈社保经办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

加快健全社保经办服务标准化体系——人社部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谈社保经办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

加快健全社保经办服务标准化体系——人社部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谈社保经办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

成绩:社保标委会已颁布32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记者:当前社会保险标准化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

负责人:近年来,社会保险标准化工作取得长足发展。截至目前,社保标委会已颁布32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特别是去年,颁布了15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占总量的将近一半;标准应用成效初显,75%以上经办机构实现了业务术语和服务流程统一,63%以上经办机构对经办大厅进行了功能区域划分,对改善经办系统服务设施、展示人社部门对外服务形象、提高服务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56个社会保险标准化“先行城市”试点启动建设,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有序推进,形成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标准化工作的推进,对于提升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记者:在推进这项工作的过程中,积累了哪些经验?

负责人:总结近年来社会保险标准化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经验:一是坚持服务大局。始终围绕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大局,将提升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和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作为社会保险标准化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坚决将部党组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坚持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基层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围绕综合柜员制、“最多跑一次”、“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等鲜活经验,制定了一批地方标准和内部标准,保持了社会保险标准化工作创新发展的蓬勃活力。三是坚持试点引领。既注意统筹协调推进各项标准化工作,又注意突出重点、寻找突破,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标准化建设“先行城市”等试点为载体,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工作模式。四是坚持统筹联动。以社保标委会为技术平台,充分调动各有关单位在标准制定、实施及监督中的积极性,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初步形成了统一管理、分工负责、上下联动的标准化工作格局。

挑战:实现标准化从“有”到“优”,并全面贯彻实施

记者:当前这项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有哪些?

负责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社会保险工作及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自身还存在诸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这些都对社会保险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对此,游钧副部长在近日召开的全国社保标委会年会上作了全面深入的分析: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有新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必须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去年,“健全全国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体系”被列为人社部重点改革任务。为推进改革落地,我部联合卫计委、国标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体系的意见》。要充分认识社保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社会保险标准化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

二是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有新需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全面建成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并明确了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重要任务。近年来大力推进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保付费方式、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等改革任务也亟需进一步深化、规范,更好地落地见效。标准化作为重要技术支撑,要围绕重大改革任务,及时产出高质量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助力改革平稳有序推进。特别是围绕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要通过规范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清单和业务流程,建立集约高效的经办信息系统,尽快实现通过手机足不出户就可以办成事,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

三是落实《标准化法》有新规范。新修订的《标准化法》和《全国专业标委会管理办法》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新法从立法宗旨到具体制度设计,均贯穿了一切成果由人民共享的要求,将推动形成全新的标准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专业标委会管理办法与原来的管理规定相比,内容也更加具体、系统、完整。要借助新法和标委会管理办法出台的有利时机,加强对社保标委会的规范管理,不断在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增加标准供给、加强落实实施、推广标准公开等方面加强制度创新,将社会保险标准化工作切实纳入依法管理轨道。

四是标准化建设自身有新挑战。随着社会保障事业的快速发展,社会保险标准化工作也面临着转型升级,步入了从“有”到“优”、从“零散”到“齐全”、从标准发布到全面贯彻实施的发展新阶段。但是,与新形势、新任务相比,社会保险标准化工作仍存在着工作体制机制不健全、标准应用率不高、与实际业务结合不紧密等问题,与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大局不匹配,与人民群众对优质、高效、便捷的经办服务需求有差距。因此,要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和改革导向,不断深化自身改革,切实解决长期制约社会保险标准化工作发展的瓶颈性问题。

展望:“四结合”推进标准化体系更加健全

记者:下一步,有关部门将如何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体系工作,使之更加健全?

负责人:三部委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体系的意见》,确立了社会保险标准化工作的主要目标和改革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社保标委会年会上,游钧副部长要求,要围绕该意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结合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标准制修订步伐。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是社保经办系统未来几年的重头戏,部里已经作出专门部署,今年重点是加强顶层设计,作出总体规划。标准作为重要技术支撑,在业务流程优化再造上,要统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规范并推广综合柜员制,实现经办模式的统一;在信息系统建设上,要统一信息技术标准和数据标准,实现全国一个经办管理服务平台、一套业务操作系统和规则;在经办机构建设上,要统一服务场所建设标准,实现服务大厅外在形象的统一。

二是结合开展标准化专项行动,推进标准全面贯彻实施。标准化工作只有与实际业务紧密结合,才能充分发挥作用、彰显效益。要以服务流程标准化、服务场所标准化、风险防控标准化三个专项行动为抓手,推进标准的全面贯彻实施,不断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水平。

三是结合学习贯彻新的《标准化法》,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健全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单靠经办机构“单打独斗”解决不了问题,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标准化法》为契机,推动各级人社部门建立由主要领导同志为召集人,规划财务、社会保险行政及经办、信息等单位负责同志参与的社会保险标准化统筹协调机制,整合资源,各司其职,形成合力。

四是结合贯彻落实专业标委会管理办法,健全完善社保标委会工作机制。全国社保标委会是标准制修订和实施的重要技术平台,要以贯彻落实标委会管理办法为契机,不断优化全国社保标委会体系结构,推动各地参照全国社保标委会的组织框架和运行模式,建立省级社保标委会技术服务平台,形成全国统一指导、省域负责统筹、汇集各方资源的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支撑体系。

记者:当前,正在制修订的标准有哪些?

负责人:目前,《社会保险服务总则》《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社会保险术语第3部分: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服务规范》等四项标准正在制修订过程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申报缴纳管理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付服务规范》《养老保险待遇审核服务规范第1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四项标准已在前不久召开的国家标准审查会上通过审查。今年,我们将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定》《基本医疗保险精算数据指标体系第1部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劳动能力鉴定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社会保险工作人员基本行为规范》《社会保险网上经办服务指南》等五项标准的制定工作。标准化建设在行动。